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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 |
海南環島旅游公路便利店業態招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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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編號 |
QY202407HN1101 |
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|
終止掛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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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牌起
始日期 |
2024年6月28日 |
掛牌截止日期 |
2024年7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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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的簡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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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的坐落 |
海南環島旅游公路沿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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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標的名稱 |
招商面積
(㎡) |
管理費掛牌價 |
保證金
(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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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海南環島旅游公路便利店業態招商 |
1170 |
30元/㎡/月 |
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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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的現狀 |
海南環島旅游公路項目貫穿海口、文昌、瓊海、萬寧等沿海12個市縣。主線長988公里,設計總長67公里的慢行系統,其中騎行系統46公里,步行系統21公里。設置停車區25處、新能源補給站14處、觀景臺45處、路側停車帶66處。有機串聯沿途約9類84段景觀區域、22個濱海岬角、25座燈塔、68個特色海灣、26個濱海潟湖、16片紅樹林、40個驛站、31家A級以上景區、21處旅游度假區、261處濱海名勝古跡,是集海南地域地理特征與自然文化特色于一體的風景旅游公路。通過連接線將環島高鐵、高速、國道與環島旅游公路有機銜接,構建“快進慢游”交通體系,將濱海景點和驛站串聯為“珍珠項鏈”,打造成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標桿工程和傳世之作。環島旅游公路沿線設置充換電設備、衛生間等服務設施。現計劃在具備條件的停車區、觀景臺增設便利店業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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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情況 |
評估價 |
見評估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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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基準日 |
2024年1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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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機構 |
海南海咨資產評估事務所(普通合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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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方基本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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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方
情 況 |
基本情況 |
招商方名稱:海南環島旅游公路運營有限公司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91460000MAC10UWT2A
注冊地:儋州市海南省儋州市 128鄉道儋州火山海岸驛站
法定代表人:王禹鉆
經濟類型:有限責任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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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方承諾 |
本次招商的標的權屬關系清晰,對該標的具有完全處置權,招商行為已經過相應的有效內部決策并得到相應批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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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方
決策文件 |
海南省交通控股投資有限公司批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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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|
海南省交通控股投資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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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方資格條件與交易條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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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合作方的資格要求及相關條件 |
1、合作方應為中國境內合法存續的法人、非法人組織,不接受聯合體申請,企業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稅務登記證有效合格(證明材料:須提供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證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,或者三證合一復印件);
2、具有依法繳納稅或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,意向方須提供 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個月的納稅證明或社保繳費記錄證明(證明材料: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);
3、具有良好的項目經驗與運營能力(證明材料:至少2個在營項目合同復印件或其他資料加蓋公章);
4、意向方參加招商活動前3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聲明函(證明材料:提供聲明函加蓋公章,格式自擬);
5、須提供近三年內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查詢記錄截圖(信用記錄查詢渠道:通過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國政府采購網(www.ccgp.gov.cn)等渠道查詢信用記錄。證明材料:相關網頁截圖復印件加蓋公章);
6、報名需繳納 15 萬元作為競投保證金(公告期內須到達產交所指定賬戶),確認為合作方后 10 個工作日內按招商方提供的協議范本簽訂《海南環島旅游公路便利店業態招商協議》,保證金在合作方與招商方簽訂招商協議后退還;若在 10 個工作日內不與招商方簽訂招商協議,視為違約,不退還競投保證金。
7、成交后,合作方按最終競得價交納管理費和履約保證金至招商方指定賬戶;
8、合作方不可對招商場地進行分割、轉讓及做任何抵押。
9、合作方只可用于經營便利店業態,不得使用該場地從事違法行為。
10、招商方按場地現狀移交,合作方必須保持場地現有的格局,未經產權屬人書面同意不得擅自破壞及改動。
11、合作方參與本項目應實地踏勘各點位便利店現狀,遞交合作申請即視為已了解便利店位置、面積、周邊配套等現狀,競得后,不得以不了解現狀為由拒絕合作,否則承擔違約責任。
12、其他未盡事宜按雙方簽訂的《海南環島旅游公路便利店業態招商協議》中約定的執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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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方式 |
采用“管理費+收入分成”的模式,招商方提供便利店業態經營場地,合作方負責投資運營,招商方按經營面積收取管理費,按營業收入收取分成。最終成交價為簽約的起始管理費,具體如下:
(1)費用標準:
①管理費標準:最高報價作為首個自然年管理費標準價格,即【 】元/㎡/月。
②收入分成:單個點位以50000元/月為營業收入基準值,如月營業收入低于50000元,則不收取分成;如月營業收入高于50000元,則超額部分每月按10%比例提計分成(每個點位獨立計算)。
收入系指合作方經營環島旅游公路便利店項目的所有經營收入,包含商戶所有渠道的營業收入,不剔除任何成本的營業收入。
(2)招商面積:每個點位30㎡,39個點位共計1170㎡。
(3)經營期限:采用固定期限+延長期限的模式。固定期限自場地交付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。若滿足順延條件(2024年-2026年連續3個自然年考核合格)的,且仍繼續經營的,經營期限延長至2028年12月31日。考核辦法詳見附件《海南環島旅游公路便利店業態招商協議》。
(4)費用遞增方式:
①管理費按每自然年3%的比例遞增,即次年的管理費標準是上年的103%。
②收入分成比例在經營期內保持不變。
(5)經營履約保證金:80000元。
(6)費用支付方式:
①管理費每年支付一次(按各點位交付后支付)。
②收入分成每月支付一次。
(7)建設期:建設期自交付之日起算,合作方享有1個月建設期,建設期免收管理費,但合作方應支付實際使用及損耗的公用事業費(包括但不限于水、電、氣等)。如合作方在建設期屆滿時未實際營業的,仍視為建設期結束,應按約定正常支付管理費及其他一切費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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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事
項說明 |
1、本次招商合作的便利店共計39個,每個便利店招商面積為30㎡,點位遍布約10個市縣,資產分5批次分別交付,第一批資產位交付時間計劃為2024年8月,具體以實際交付時間為準。
2、合作方負責便利店業態的投資建設,施工前應提供設計圖紙、建設方案、施工周期等資料,并經招商方審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。所建設施不能影響招商方公路和停車區的正常運營使用,因施工給招商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,由合作方自行承擔責任。
3、合作方應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分3批次打造完成16個點位并對外營業,2025年12月31日前分5批次完成剩余23個點位并對營業,否則視為違約。
4、合作期間由于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求場地改造、招商方引入場地整體運營單位等原因,合作方應負責已建成運營的便利店項目無償搬遷及終止運營(搬遷及終止運營之日起,合作方已繳納的管理費由招商方全部退還。)合作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費用。
5、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包、轉讓、分割或變相轉包、轉讓、分割招商場地,不得將招商場地或場地上的相關設備設施以任何形式作債務抵押;未經招商方同意,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和內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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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的方式 |
1、競投保證金支付方式:報名須繳納競投保證金15萬元,公告期內意向方應繳納至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,繳納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16日17:00。
繳納保證金賬戶:
戶名: 海南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
開戶行: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
賬號:提交系統審核后,請競買人按E交易系統自動發送的短信提示繳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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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規則與報名手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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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價規則 |
1、本項目采用網絡一次性報價,價高者得。意向方在規定時間僅可報一次價格,且報價提交后不可撤回, 報價低于掛牌底價為無效報價。
2、意向方資格審核通過后,意向方憑E交易系統推送短信中的競價登錄賬號和密碼,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E交易報價系統進行競價并須申報有效價格,按價格優先、時間優先原則確定合作方。
3、競價成交后應簽署競價確認書,履行本公告規定的責任,按所報價格及本公告規定的條件和要求與招商方簽訂《招商合作合同》并支付成交價款及服務費。
4、意向方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海南產權交易所交易規則、e交易平臺有關《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》《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》等要求,了解標的情況、競價資格、注冊報名、保證金繳納、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。
5、重要提醒:請意向方選擇良好的上網環境,確保終端設備運行良好和網絡正常(建議使用有線網絡、臺式電腦終端),在競價過程中,請關閉其他與本次競價無關的,可能影響網絡競價操作的應用軟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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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場展示 |
海南省環島旅游公路沿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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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時間 |
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7月11日17:00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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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手續 |
1、意向方須在2024年7月11日17:00時之前自行登錄交易所網站(www.hncq.cn)E交易專區進行會員注冊(注冊為競買方)、報名,報名時須自行下載、填寫后上傳《項目合作申請書》、《網絡一次性報價須知》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等報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掃描件,并將保證金繳到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(以到賬為準)。
2、招商方于2024年7月15日17:00前審核意向方的報名材料,意向方資格審核通過后,意向方于2024年7月16日17:00前繳納保證金。經招商方資格確認且保證金到賬即獲得競價權限。
3、報名須提交如下材料:
(1)《項目合作申請書》《網絡一次性報價須知》(見附件);
(2)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(復印件);
(3)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;
(4)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個月的納稅證明或社保繳費記錄證明材料(復印件)
(5)至少2個在營項目合同復印件或其他佐證資料(加蓋公章
(6)意向方參加本次招商活動前3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聲明函(格式自擬)
(7)近三年內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查詢記錄截圖(信用記錄查詢渠道:通過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國政府采購網(www.ccgp.gov.cn)等渠道查詢信用記錄。證明材料:相關網頁截圖復印件加蓋公章)
(8)《海南環島旅游公路便利店業態招商協議》簽署“已知悉并同意合同條款內容”并蓋章確認。
備注:以上材料均應加蓋公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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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證金處置方式 |
1、競得的合作方的競買保證金將在交易雙方簽訂《海南環島旅游公路便利店業態招商協議》后退還。未競得的意向方的保證金,由海南產權交易所在項目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。
2、產交所指定繳納保證金賬戶:
戶名:海南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
開戶行: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
賬號:提交系統審核后,按E交易系統自動發送短信提示繳納。
3、意向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視為違約,所繳納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扣除(但因不可抗力及招商方原因等情形除外):
(1)意向方提出合作申請并經資格確認后單方撤回項目合作申請的;
(2)產生1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方時不參加后續網絡一次性報價的;
(3)在網絡競價程序中包括意向方在內的各意向方均不出價的;
(4)最高報價者存在未按公告約定與招商方簽約的;
(5)競價成交后拒絕簽署有關競價確認書的;
(6)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商方簽訂《海南環島旅游公路便利店業態招商協議》的;
(7)意向方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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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價安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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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本項目采用網絡一次性報價方式交易,一次性報價為加密報價,報價時段結束前,僅競買人自己可見。
2、低于掛牌價的報價為無效報價。
3、報價時段結束后,海南產權交易所將在競價系統公示各意向方的報價,報價最高者確定為合作方,價格相同的,以系統提交的報價時間優先原則確定合作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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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標的名稱 |
報價時間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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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海南環島旅游公路便利店業態招商 |
2024年7月17日
上午9:00-10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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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下載 |
1、《項目合作申請書》
2、《網絡一次性報價須知》
3、《海南環島旅游公路便利店業態招商協議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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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詢電話 |
項目(報名)咨詢:吳先生 66558021 孫女士 66558019
招商方聯系人:劉女士 18689960558 技術支持:劉先生 66558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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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地址 |
海口市國興大道61號華夏銀行大廈18樓海南產權交易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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